山西省普通公路货车计重收费标准方案
(征求意见稿)

    2006年,省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已通过了关于全省收费公路对载货类机动车辆全面实施计重收费的方案。为了提高政府定价的民主性、科学性和合理性,省物价局、省交通厅于2008年4月1日至2008年4月30日分别在山西价格网(www.sxprice.gov.cn)和山西交通网(http://www.sxjt.gov.cn/)刊登《山西省普通公路货车计重收费标准方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请您以严肃和负责任的态度,明确、精练地表达您的意见或建议。您在此发表的这些意见或建议,将在定价过程中予以充分的考虑。
    
如有意见、建议或有关情况查询,请在山西价格网或山西交通网相关栏目中留言或拨打电话咨询,您也可以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我们。

 

 山西省物价局

 山西省公路局

     人:杨和平 任利峰

     人:李兴昌 刘向东

         话:0351-3046781 0351-3046724

         话:0351-7582179 0351-7582110

 邮件地址:sxprice@sina.com

 邮件地址:lxd758211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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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交通部《关于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49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山西省普通公路货车计重收费标准方案》。

一、制定普通公路货车计重收费标准的原则
1
、新旧收费标准平移对接转换原则
    
实施计重收费是对现有车辆通行费收费方式的调整和完善,在制定计重收费标准时,充分考虑新旧收费标准的一致性,保持新收费标准与旧收费标准的平稳对接和平移转换,确保实施计重收费后总体收费水平与现行收费水平基本持平。
2
、体现公平合理和鼓励合法装载原则
    
体现多用路者多交钱、少用路者少交钱的总体要求,确保车辆在交纳通行费上的公平合理。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科学合理地确定超载收费系数,加大惩罚力度,鼓励运输业户合法装载,维护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合法利益。
3
、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原则
    
按照先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后经营性收费公路、先国省道干线收费公路后地方收费公路的顺序,分步实施、稳步推进计重收费,确保收费方式平稳过渡、收费标准对接转换和社会稳定。
4
、简便易行原则
    
计重收费简单明了,易于掌握,通行费的收取采用以5元起价,按二舍八入、三七作五的作价方式。

 

二、普通公路货车计重收费的实施范围
    
经省政府批准,普通公路货车计重收费实施范围为全省的一级和二级收费公路。

 

三、建议方案

1、建议方案

山西省普通公路计重收费标准建议方案一

类 别

标准装载车辆计重收费标准

超限超载车辆收费(补偿)系数

吨位区间

≤10吨

10-49吨

≤30%

30%-50%

50%-100%

>100%

一级公路标准

基本费率2.1

2.1线性递
减至1.68

从基本费率的1倍
线性递增至2倍

从基本费率的3倍
线性递增至6倍

从基本费率的8倍
线性递增至10倍

基本费率
的16倍

二级公路标准一

基本费率1.9

1.9线性递
减至1.52

从基本费率的1倍
线性递增至2倍

从基本费率的3倍
线性递增至6倍

从基本费率的8倍
线性递增至10倍

基本费率
的16倍

二级公路标准二

基本费率1.8

1.8线性递
减至1.44

从基本费率的1倍
线性递增至2倍

从基本费率的3倍
线性递增至6倍

从基本费率的8倍
线性递增至10倍

基本费率
的16倍

备  注

1、实施计重收费后,通行费的收取以5元起价,按二舍八入、三七作五方式计收。
2、为保持新收费标准与旧标准的平稳对接,对2轴、3轴货车按拟定计重收费标准基本费率的一定比例核定:即2轴、3轴货车按拟定计重收费标准基本费率的75%计收车辆通行费。
3、超过各类轴载限值的货车不享受线性递减优惠政策。
4、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车辆不准上路行驶。
5、一级公路标准为一级公路和二级水泥砼公路;二级公路标准一为出省公路(含中外合作公路)和60公里及以上公路;二级公路标准二为60公里以下公路。

 山西省普通公路货车计重收费标准方案二

类 别

标准装载车辆计重收费标准

超限超载车辆收费(补偿)系数

吨位区间

≤10吨

10-49吨

≤30%

30%-50%

50%-100%

>100%

一级公路标准

基本费率2.1

2.1线性递
减至1.68

从基本费率的2倍线性递增至4倍

从基本费率的6倍
线性递增至8倍

从基本费率的10倍 线性递增至12倍

基本费率
的16倍

二级公路标准一

基本费率1.9

1.9线性递
减至1.52

从基本费率的2倍
线性递增至4倍

从基本费率的6倍
线性递增至8倍

从基本费率的10倍
线性递增至12倍

基本费率
的16倍

二级公路标准二

基本费率1.8

1.8线性递
减至1.44

从基本费率的2倍
线性递增至4倍

从基本费率的6倍
线性递增至8倍

从基本费率的10倍
线性递增至12倍

基本费率
的16倍

备  注

1、实施计重收费后,通行费的收取以5元起价,按二舍八入、三七作五方式计收。
2、为保持新收费标准与旧标准的平稳对接,对2轴、3轴货车按拟定计重收费标准基本费率的一定比例核定:即2轴、3轴货车按拟定计重收费标准基本费率的75%计收车辆通行费。
3、超过各类轴载限值的货车不享受线性递减优惠政策。
4、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车辆不准上路行驶。
5、一级公路标准为一级公路和二级水泥砼公路;二级公路标准一为出省公路(含中外合作公路)和60公里及以上公路;二级公路标准二为60公里以下公路。

 

2、几点说明
1车货总重量10吨以内(含10吨)的标准装载车辆按照基本费率计收车辆通行费;车货总重量10吨至49吨(含49吨)的标准装载车辆按照线性递减原则,从基本费率线性递减至基本费率的80%计收车辆通行费;超过各类轴载限值的货车不享受线性递减优惠政策。
2鉴于2轴、3轴货车大多属于我省短途运输车辆,由于历史原因,原车型收费标准较低,实施计重收费标准时,计重收费标准高于车型收费标准,不符合收费标准平移对接转换的原则,因此采取对2轴、3轴货车按拟定计重收费标准基本费率的75%计收车辆通行费的方法确保收费标准实现平移对接。
3严禁车货总重量超过55吨的货车通行全省公路和桥梁。
3
货车载重的认定标准。根据交通部《关于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492号)规定,在计重收费的公路上行驶的货车如超过如下认定标准,则被视为已超过公路的承载能力。
1车辆的轴载重量(简称轴重)认定标准:
——
单轴(每侧单轮胎)7吨;
——
单轴(每侧双轮胎)10吨;
——
并装双轴(每侧双轮胎)18吨(每少2个轮胎减4吨);
——
并装三轴(每侧双轮胎)24吨(每少2个轮胎减4吨)。
2车辆的车货总重认定标准:
第一类——三轮货车2吨;
第二类——低速货车(四轮且最高设计车速小于70公里)4.5吨;
第三类——二轴货车17吨;
第四类——三轴货车25吨(由二轴汽车和一轴挂车组成的汽车列车为27吨);
第五类——四轴货车35吨(空气悬架、轴距1800mm37吨);
第六类——五轴货车43吨;
第七类——六轴及六轴以上货车49吨。
3当车辆各轴对应的轴重认定标准之和与该车对应的车货总重认定标准不一致时,以二者之间的较小值作为该车对应的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

4典型车辆的主要轴型。

典型车辆轴重识别说明:一列数字代表一个车轴,数字本身代表该轴上轮胎数,连续数字代表并轴。例如:1+2+22:代表四轴车,从前到后第一轴单轮胎,第二轴双轮胎,三、四轴并列,各双轮胎;括号内数字为该车对应允许车货总重最大限值(见下图)。

                            1+1 (14)

                             1+2(17)
                           1+21(21
)
                          1+22(25
)
                       1+2+2(27
)
                      11+2(24
)
                  11+22(32
)
                   1+2+11(27
)
                 1+2+21(31
)
              1+2+22(35
)
         1+2+2+2(37
)
           11+122(34
)
          1+2+222(41
)
        1+22+22(43
)
     1+22+222(49
)

 

四、总体收费水平对比

第一方案

计重收费/车型收费对比

一级公路标准

二级公路标准一

二级公路标准二

加权平均

车型收费应收费额()

2428725

2073120

2073120

2186914

计重
收费

标准装载

应收费额()

1932410

1753030

1635340

1788701

标准装载状态差异率

-20.44%

-15.44%

-21.12%

-18.24%

超限超载

≤30%部分 ()

483005

436380

413370

446686

30%-50%部分 ()

10835

9830

9295

10046

30%-50%部分 ()

12865

11665

11035

11924

100%部分 ()

125430

113825

107635

116316

超限应收费额小计

632135

571700

541335

584972

计重收费合计

2564545

2324730

2176675

2373043

计重/车型收费对比

 

135820

251610

103555

186129

差异率

5.59%

12.14%

5.00%

8.51%

第二方案

计重收费/车型收费对比

一级公路标准

二级公路标准一

二级公路标准二

加权平均

车型收费应收费额()

2428725

2073120

2073120

2186914

计重
收费

标准装载

应收费额()

1932410

1753030

1635340

1788071

标准装载状态差异率

-20.44%

-15.44%

-21.12%

-18.24%

超限超载

≤30%部分 ()

1127010

1018220

964530

1042267

30%-50%部分 ()

16855

15290

14460

15627

30%-50%部分 ()

15725

14255

13485

14573

100%部分 ()

125430

113825

107635

116316

超限应收费额小计

1285020

1161590

1100110

1188782

计重收费合计

3217430

2914620

2735450

2976853

计重/车型收费对比

 

788705

841500

662330

789939

差异率

32.47%

40.59%

31.95%

36.12%

备注:按照我省实际情况,只对车货总质量 55吨及以下的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收费(补偿)系数测算。

 

五、单车收费对比

1、标准装载单车收费价格测算

 

标准装载单车收费价格测算

典型货车轴载基本参数

一级公路标准

二级公路标准一

二级公路标准二

轴型

轴数

装载
情况

车货
重量

轴载
限值

线性递
减系数

计重
收费

车型
收费

差异率

计重
收费

车型
收费

差异率

计重
收费

车型
收费

差异率

1+1

二轴

空车

4

14

1.00

5

10

-50.00%

5

10

-50.00%

5

10

-50.00%

重车

4.47

14

1.00

5

10

-50.00%

5

10

-50.00%

5

10

-50.00%

小计

 

 

 

10

20

-50.00%

10

20

-50.00%

10

20

-50.00%

1+2

二轴

空车

8.5

17

1.00

10

20

-50.00%

10

20

-50.00%

10

20

-50.00%

重车

17

17

0.96

25

20

25.00%

20

20

0.00%

20

20

0.00%

小计

 

 

 

35

40

-12.50%

30

40

-25.00%

30

40

-25.00%

1+2+2

三轴

空车

12.9

27

0.99

20

30

-33.33%

15

25

-40.00%

15

25

-40.00%

重车

27

27

0.91

35

30

16.67%

35

25

40.00%

30

25

20.00%

小计

 

 

 

55

60

-8.33%

50

50

0.00%

45

50

-10.00%

1+2+2+2

四轴

空车

14.66

37

0.98

30

60

-50.00%

25

50

-50.00%

25

50

-50.00%

重车

37

37

0.86

65

60

8.33%

55

50

10.00%

55

50

10.00%

小计

 

 

 

95

120

-20.83%

80

100

-20.00%

80

100

-20.00%

1+22+22

五轴

空车

19.3

43

0.95

35

60

-41.67%

35

50

-30.00%

30

50

-40.00%

重车

43

43

0.83

70

60

16.67%

65

50

30.00%

60

50

20.00%

小计

 

 

 

105

120

-12.50%

100

100

0.00%

90

100

-10.00%

1+22+222

六轴

空车

21.59

49

0.94

40

60

-33.33%

35

50

-30.00%

35

50

-30.00%

重车

49

49

0.80

80

60

33.33%

70

50

40.00%

65

50

30.00%

小计

 

 

 

120

120

0.00%

105

100

5.00%

100

100

0.00%

 

2、单车收费对比举例说明(按照第一方案计算)
1)以四轴货车往返通行不同路段情况为例
四轴货车轴重限值=37吨;
标准装载的四轴货车最大允许车货总重=37吨;
空车自重(实际采集数据)=14.66吨;
通行一级公路标准的收费站:
车型单程应收通行费M=60元;
车型双程应收通行费M=120元;
标准装载状态下计重应收费额:
重车应收通行费M=65元;
空车应收通行费M=30元;
合计应收通行费M=65+30=95元;
则:计重收费比车型收费相比
空车减少30-60=-30元,降幅50%
重车增加65-60=5元,增幅8.33%
合计减少95-120=-25, 降幅20.83%
超限超载状态下计重应收费额:
由于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车辆严禁上路行驶,因此最大只能按照车货总重55吨计算,超载率为48.65%
重车应收通行费M=37*2.1*1+0.3*2+55/37-1.3*15*55/37-1-1.5))=210元;
空车应收通行费M=30元;
计重合计应收通行费M=210+30=240元;
车型双程应收通行费M=120元;
计重收费-车型收费=240-120=120元;
超限超载收费-标准装载收费=240-95=145元;
车货总重55吨的四轴货车通行一级公路标准的收费站,超载18吨,超载率为48.65%,计重收费空重往返收费240元,比原车型收费双程往返多收120元,比标准装载空重往返多收145元。
通行二级公路标准一的收费站:
车型单程应收通行费M=50元;
车型双程应收通行费M=100元;
标准装载状态下计重应收费额:
重车应收通行费M=55元;
空车应收通行费M=25元;
合计应收通行费M=55+25=80元;
则:计重收费比车型收费相比
空车减少25-50=-25元,降幅50%
重车增加55-50=5元,增幅10%
合计减少80-100=-20元,降幅20%
超限超载状态下计重应收费额:
由于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车辆严禁上路行驶,因此最大只能按照车货总重55吨计算,超载率为48.65%重车应收通行费M=37*1.9*1+0.3*2+55/37-1.3*15* 55/37-1-1.5))=190元;
空车应收通行费M=25元;
计重合计应收通行费M=190+25=215元;
车型双程应收通行费M=100元;
计重收费-车型收费=215-100=115元;
超限超载收费-标准装载收费=215-80=135元;
车货总重55吨的四轴货车通行二级公路标准一的收费站,超载18吨,超载率为48.65%,计重收费空重往返收费215元,比原车型收费双程往返多收115元,比标准装载空重往返多收135元。
通行二级公路标准二的收费站:
车型单程应收通行费M=50元;
车型双程应收通行费M2=100元;
标准装载状态下计重应收费额:
重车应收通行费M=55元;
空车应收通行费M=25元;
合计应收通行费M1=55+25=80元;
则:计重收费比车型收费相比
空车增加55-50=-25元,降幅50%
重车增加55-50=5元,增幅10%
合计减少80-100=-20元,降幅20%
超限超载状态下计重应收费额:
由于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车辆严禁上路行驶,因此最大只能按照车货总重55吨计算,超载率为48.65%
重车应收通行费M=37*1.8*1+0.3*2+55/37-1.3*15*55/37-1-1.5))=180元;
空车应收通行费M=25元;
计重合计应收通行费M=180+25=205元;
车型双程应收通行费M=100元;
计重收费-车型收费=205-100=105元;
超限超载收费-标准装载收费=205-80=125元;
车货总重55吨的四轴货车通行二级公路标准二的收费站,超载18吨,超载率为48.65%,计重收费空重往返收费205元,比原车型收费双程往返多收105元,比标准装载空重往返多收125元。
2)以六轴货车往返通行不同路段情况为例
六轴货车轴重限值=49吨;
标准装载的六轴货车最大允许车货总重=49吨;
空车自重(实际采集数据)=21.59吨;
通行一级公路标准的收费站:
车型单程应收通行费M=60元;
车型双程应收通行费M=120元;
标准装载状态下计重应收费额:
重车应收通行费M=80元;
空车应收通行费M=40元; 合计应收通行费M=80+40=120元;
则:计重收费比车型收费相比
空车减少40-60=-20元,降幅33.33%
重车增加8-60=20元,增幅33.33%
合计减少120-120=0,基本持平。
超限超载状态下计重应收费额:
由于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车辆严禁上路行驶,因此最大只能按照车货总重55吨计算,超载率为12.24%
重车应收通行费M=49*2.1+55-49*2.1*1+10*55/49-1/3=120元;
空车应收通行费M=40元;
计重合计应收通行费M=120+40=160元;
车型双程应收通行费M=120元;
计重收费-车型收费=160-120=40元;
超限超载收费-标准装载收费=160-120=40元;
车货总重55吨的四轴货车通行一级公路标准的收费站,超载6吨,超载率为12.24%,计重收费空重往返收费160元,比原车型收费双程往返多收40元,比标准装载空重往返多收40元。
通行二级公路标准一的收费站:
车型单程应收通行费M=50元;
车型双程应收通行费M=100元;
标准装载状态下计重应收费额:
重车应收通行费M=70元;
空车应收通行费M=35元;
合计应收通行费M=70+35=105元;
则:计重收费比车型收费相比
空车减少35-50=-15元,降幅30%
重车增加70-50=20元,增幅40%
合计增加105-100=5元,增幅5%
超限超载状态下计重应收费额:
由于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车辆严禁上路行驶,因此最大只能按照车货总重55吨计算,超载率为12.24%
重车应收通行费M=49*1.9+55-49*1.9*1+10*55/49-1/3=110元;
空车应收通行费M=40元;
计重合计应收通行费M=110+40=150元;
车型双程应收通行费M=100元;
计重收费-车型收费=150-100=50元;
超限超载收费-标准装载收费=150-105=45元;
车货总重55吨的四轴货车通行二级公路标准一的收费站,超载6吨,超载率为12.24%,计重收费空重往返收费150元,比原车型收费双程往返多收50元,比标准装载空重往返多收45元。
通行二级公路标准二的收费站:
车型单程应收通行费M=50元;
车型双程应收通行费M=100元;
标准装载状态下计重应收费额:
重车应收通行费M=65元;
空车应收通行费M=35元;
合计应收通行费M=65+35=100元;
则:计重收费比车型收费相比
空车减少35-50=-15元,降幅30%
重车增加65-50=15元,增幅30%
合计减少100-100=0元,基本持平。
超限超载状态下计重应收费额:
由于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车辆严禁上路行驶,因此最大只能按照车货总重55吨计算,超载率为12.24%
重车应收通行费M=49*1.8+55-49*1.8*1+10*55/49-1/3=105元;
空车应收通行费M=35元;
计重合计应收通行费M=105+35=140元;
车型双程应收通行费M=100元;
计重收费-车型收费=140-100=40元;
超限超载收费-标准装载收费=140-100=40元;
车货总重55吨的四轴货车通行二级公路标准二的收费站,超载6吨,超载率为12.24%,计重收费空重往返收费140元,比原车型收费双程往返多收40元,比标准装载空重往返多收40元。
六、计重收费对收费对象的影响分析
计重收费对相关收费对象的影响主要指对运输业户运输成本的影响。首先对运输利润进行分析,影响运输利润的因素主要是运价和运输单位成本。数学表达式如下:
运输利润=运价-运输成本
在计重收费水平与车型收费水平基本持平的情况下,假定运输绝对成本基本保持不变,影响运输利润的因素就只有运价。目前我省运输行业运价较低,实施计重收费后,运价会在超限暴利空间大幅降低的同时逐步合理。据交通部有关专家分析测算,运价即便回升到0.5-0.6元左右,也仍然存在一定的上升空间。因此,运价的回升使合法运输业户运输利润不断增加,运输相对成本不断降低。
其次对运输成本进行分析,影响运输成本的因素主要包括人员工资、车辆折旧费、车辆通行费、燃油费、车辆维修费、养路费、罚款及各种税费。数学表达式如下:
运输成本=人员工资+车辆折旧费+车辆通行费+燃油费+车辆维修费+养路费+罚款+税费
影响运输成本的因素中最主要的是车辆折旧费、车辆维修费、罚款。一辆正常